建筑物防雷将有强制标准

发布时间:2009.05.11   新闻来源:   浏览次数:33
防雷国家标准 广东重点起草
  建筑物防雷将有强制标准
  电闪雷鸣之下,高楼大厦内的电子电器设备被损毁,整幢大楼的信息系统瘫痪,电脑不能用、电话不能打……广东平均每年因雷击造成的火灾爆炸、电子设备和建筑物损坏带来的损失约10亿—15亿元!由广东省防雷中心、清华大学制定的国家雷电防护系列标准,昨天交由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,审定后将成为全国雷电防护的强制性标准,以后新建建筑物必须按这些标准设计布线,已建建筑物的电子设备也必须按标准重新布线,以防电子电力系统受雷电损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 
  大规模集成电路、现代化电子设备遭受雷电电磁脉冲损害,已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。通常越靠近赤道地区雷暴越高发。广东作为全国雷暴高发区,年雷暴日多达90天,每年因雷击伤亡都在500人左右,死亡约100人,造成经济损失约10亿—15亿元。
  我国对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的国家标准过去是空白,由广东省防雷中心起草的《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》第一部分“通则”于今年9月1日通过,将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,填补了国家空白。此次送交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百名防雷专家、学者审查的,是《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》的6项系列标准,包括《建筑物的屏蔽、内部等电位连接与接地》、《对浪涌保护器的要求》、《现有建筑物内设备的防护》、《应用指南》、《采用金属导线的通信线路的雷电防护》、《光缆通信线路的雷电防护》。
  广东由于在工程实践中率先实现防雷工程设计与国际接轨,防雷工程技术科技应用水平全国领先,因而在上述系列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(摘自中国防雷信息网)